食品面臨超過保質期的尷尬,商場里總是有快過期食品的促銷,人們不禁要問:食品過了保質期可以吃嗎?不同食品的保質期為什么不一樣?食品保質期是怎樣確定的?易碼噴碼機廠家對這些關于食品保質期的問題進行有了針對性的解答。
一些食品包裝袋上寫著“保質期 個月”、“保質期至 年 月”;一些食品的包裝袋上印著“在此日期前食用較佳”等字樣,有一些食品的包裝袋上印有“在此日期前食用”。像一次性水杯、保鮮袋這樣的商品,有些包裝上標注保質期 年,有些則標注著保存期 年。
其實,保質期和保存期是不同的。“保存期”是指在標簽上規(guī)定的條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較終日期,超過此期限,產品質量可能發(fā)生變化,因此食品就不能再銷售。食品的保存期就是按照食品標簽上指明的條件下貯藏的較科學食用期。超過食用期,食品的感官特性、理化指標和衛(wèi)生指標就有可能不再符合產品標準的要求,甚至發(fā)霉、變質,不能食用。
食品的保質期、保存期除標注正常日期外,可以用多種方式標注,消費者需要正確理解具體標注的含義,例如“ 日之前食用或飲用較佳”或者“較好在 日之前食用或飲用”一般表示產品的保質期,“ 日之前食用或飲用”一般表示產品的保存期。
易碼噴碼機廠家提示,許多人聽說保質期是廠家自己定的,自然的反應就是“那廠家亂標保質期怎么辦?實際上,保質期是告訴消費者“我保證這個產品是合格的”。保質期相當于一個“免責條款”。對于那些保的不是安全性,而是風味口感的食品,如果過期了還在賣,消費者覺得產品不好吃而不再買,也還是廠家的損失。